網友原帖:在建設銀行儲蓄卡內幾年的積蓄三分鐘被人取走
  此前報道:身份證銀行卡在手存款被盜 銀行回應:索賠走法律途徑
  身份證銀行卡在手存款被盜取 長沙儲戶狀告銀行案開庭
  紅網長沙7月24日訊(記者 吳庠)歷時近半年,在經過報案、取證、上訴、撤訴、和解,長沙儲戶肖小姐艱難拿回了所被盜取存款的七成。對此,為廣大網友所關註的“身份證銀行卡未離身,存款遭人盜取”一事,在紅網“消費維權”頻道的持續關註下,就此畫上句號。
  萬元存款遭盜取 遠赴江西取證
  2014年2月10日,肖小姐向紅網“消費維權”頻道發帖投訴稱,她在某銀行長沙馬坡嶺支行辦理的一張儲蓄卡,在銀行卡和身份證均未離身的情況下,卡內1.2萬餘元於2月6日,被人在江西宜春一ATM取款機上盜取。
  為證明取款的銀行卡為“非法複製”,她在6日當天使用銀行卡支取現金,併在向公安機關報案時出示了自己的身份證,“這可證明這張銀行卡並未註銷或掛失,可排除別人利用我的身份證補辦卡取款的可能。”此外,她還遠赴江西宜春取證——ATM機取款監控錄像顯示,取款人為一名男子,盜取存款所持一張沒有銀行標識的“白條卡”,非該行的儲蓄卡,可充分證明盜取存款的白條卡系非法複製。
  她就此事向開戶行某銀行長沙馬坡嶺支行提出索賠,認為“該行的工作系統未能識別非法複製卡,導致儲戶的存款被盜取”,應該承擔賠償責任。而銀行方則堅持,儲戶必須通過法律途徑索賠,銀行將根據法院的判決結果作出處理。
  雙方和解 銀行儲戶責任“七三開”
  在紅網聯動律師的支持下,肖小姐遂一紙訴狀將該行告上法庭。5月23日,長沙市芙蓉區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了開庭審理,但未當庭宣判結果。“法官建議雙方調解,畢竟我保管銀行卡密碼不善,也應承擔一部分責任。”肖小姐稱,在銀行承諾願意進行補償後,她進行了撤訴。
  經雙方協商,達成一致意見——對被盜取的存款,銀行承擔七成責任,儲戶則承擔三成責任。在拿到銀行賠款之後,肖小姐在紅網“消費維權”頻道跟帖留言稱,“發生類似的事情,不能不了了之,一定要為爭取合法的權益為自己維權!”   (原標題:銀行卡遭非法複製存款被盜取 儲戶紅網維權獲賠七成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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